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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上海崇明长兴的男子韦某在中午12时左右,前往朋友家喝了6两白酒外加1瓶啤酒后,睡到晚上8时左右感觉肚子饿了,遂驾车出门买晚饭吃,心想中午喝的酒,晚上驾车应该没事,却因醉驾被执勤民警抓个正着。
3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警支队在长兴镇渔傲路仁建路设卡开展酒驾整治。20时41分许,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该设卡点时被民警拦下例行检查,驾驶员韦某打开车窗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立即责令驾驶员将车辆靠边并熄火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得酒精含量为184mg/100ml。民警随后将韦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5mg/100ml,符合醉驾标准。
目前,韦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崇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判定是否“酒驾”的依据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低,而不是休息时间的长短。因此,为预防“隔夜酒”、“隔餐酒”对行车安全产生影响,建议司机朋友饮酒后10-20小时内不要开车,如果头一天晚上喝得比较多,那第二天就不要驾车上路了。广大司机朋友切记不要触碰酒后驾车这条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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